12月14日下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孟玮对下一步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相关问题给出了明确答复,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1、 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正确认识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的新抓手,是践行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借鉴浙江经验,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激励,特色小镇要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宜业宜居、富有活力,要有助于激发新经济发展活力,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促进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等。
2、牢记特色小镇建设初衷,正视特色小镇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特色小镇建设的全面推进,一些地方走样变形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有的地方滥用概念、名不副实,什么项目都往“特色小镇”里装;有的产业不够、房地产来凑,房地产化不良倾向抬头等等,这些都违背了特色小镇建设的初衷,也引发了大量的社会负面舆论。
3、采取有力举措,及时纠偏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力举措。
2017年12月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年8月印发《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提出了若干规范管理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对标对表、认真查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4、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强化规范纠偏,强化典型引路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切实强化对特色小镇的统筹指导、统一行动,抓紧健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具体包括:
统一规范地方创建工作。特色小镇主体是在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引导各地区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坚持遵循规律、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在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中,一次性剔除行政建制镇,推进特色小镇内涵正本清源,防止已公布的40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自我宣传为国家级特色小镇的行为。在市县创建名单中,引导市县政府整改或淘汰滥用概念的不实小镇,以及特色不鲜明、质量不高的问题小镇。规范取缔企业随意把不符合小镇标准的项目冠名为小镇的行为。
统一优化部门创建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要坚持统一步调、协同发力。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按照特色小镇工作整体安排,统一整合优化创建政策,研究制定特色小镇原则性内涵标准,既要强化规范纠偏,又要强化典型引路,鼓励各地区大胆探索,创造更多更好的可复制经验,确保特色小镇沿着正确轨道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