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特色小镇政策体系分析,考核不通过将被降格或淘汰

浙江省特色小镇政策体系分析,考核不通过将被降格或淘汰

自2015年浙江两会提出建设“特色小镇”以来,浙江省通过在规划、管理、考核与评价领域的政策出台,构建了较为系统的政策体系。

2015年4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重点培育和规划建设100个左右特色小镇;力争通过3年的培育创建,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小镇。

2015年10月9日,印发《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要求,第一年完成投资不少于10亿元,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和信息经济、旅游、金融、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不低于6亿元。

2016年03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通知》 ,着力推动建设一批产业高端、特色鲜明、机制创新、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高质量特色小镇,力争每个市都有示范性小镇、每个重点行业都有标杆性小镇。

2016年6月7日,浙江省文化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运用“文化+”的动力和路径有效助推特色小镇建设。

2017年7月12日,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评价指标的数据来源、评分标准、验收方式,规范了验收命名的相关程序。

2017年12月29日,发布浙江省地方标准《特色小镇评定规范(DB33∕T 2089-2017)》,进一步规范了特色小镇评定程序。

2018年4月8日,发布《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规划指南(试行)》,提出“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体制‘新而活’”四大原则,并将特色小镇分成三大类,作为引导特色小镇“特色化”规划建设的分类基础,有效解决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不规范、走偏路的问题。

自此,浙江省特色小镇建设形成了“规划有指南、创建有导则、考核有办法、验收有标准”的工作体系。

2015年6月1日,浙江省公布了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37个);2016年1月26日,浙江省公布了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42个);2017年7月17日,浙江省公布了第三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35个);2017年7月31日,浙江省政府正式命名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余杭梦想小镇为首批省级特色小镇;2018年9月13日,浙江省公布第四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21个)和第三批培育名单(10个);正式命名西湖云栖小镇、余杭艺尚小镇、诸暨袜艺小镇、德清地理信息小镇、桐乡毛衫时尚小镇为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浙江省被正式命名的省级特色小镇数量达到7个。

虽然前三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早已公布,但只有通过审核验收的特色小镇才有资格获得省政府正式命名,考核不通过的小镇将被淘汰或降格。

2018年9月13日,全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公布了2017年度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对象考核名单。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天子岭静脉小镇、温岭泵业智造小镇、苍南台商小镇、永康赫灵方岩小镇、秀洲智慧物流小镇、临海国际医药小镇、衢州循环经济小镇等7个小镇考核为降格,由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降格为培育对象。大江东汽车小镇、临安龙岗坚果电商小镇、长乐创龄健康小镇、温岭医养健康小镇、奉化滨海养生小镇、海宁厂店小镇等6个小镇考核为淘汰,不再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对象。

Editor_XIU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