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主办的2019年全国特色小镇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浙江省德清地理信息小镇召开。会议主题为“坚持规范纠偏、典型引路两手抓,推动特色小镇有序发展”。
近年来,为推动特色小镇有序发展,发改委坚持规范纠偏、典型引路的原则,特色小镇建设路径日渐清晰。未来,特色小镇需要构建市场化发展机制,尊重市场规律,给予一定的制度土壤,发挥企业推动“产城人文”融合的专业能力。
特色小镇要优胜劣汰
近年来,特色小镇发展取得了一些进展、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有一些地区存在滥用概念、名不副实、盲目发展、质量不高、房地产化等不良倾向,引发了大量负面的社会舆论。因此,“规范纠偏、典型引路”成为推动特色小镇有序发展的发力正反两面:既要淘汰不实小镇和问题小镇,又要对模式先进、成效显著的特色小镇经验进行总结示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规范纠偏:各省共淘汰整改385个“问题小镇”
2016年以来,部分特色小镇建设存在一些乱象乃至变形走样的问题。一方面,数量过多、概念不清,出现了一些滥用概念的虚假小镇、缺失投资主体且没有动工建设的虚拟小镇及特色小镇与特色小城镇概念混淆等问题;另一方面,质量不高、特色不显,一些特色小镇对产业论证不到位,产业特色不鲜明、层次低、技术弱,没有形成集聚效应。
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于2017年12月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年8月印发了《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特色小镇政策日渐明朗,更注重纠偏“做减法”,从申报创建到实施运营都越加严格。同时,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也成为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之一。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看,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将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镇”更名为全国特色小城镇后,现有的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共有两个,分别是国家体育总局的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国家林草局的50个国家森林小镇,国家体育总局淘汰整改了34个、暂时保留62个;从各省份的工作看,各省份共淘汰整改了385个“问题小镇”,其中,在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名单中淘汰整改了70个、暂时保留996个,在市县区级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名单中淘汰整改了174个,在政府创建名单外市场主体自行命名特色小镇中淘汰了141个。
未来三类小镇将面临逐步淘汰
一是住宅用地占比过高、有房地产化倾向的不实小镇;
二是政府综合债务率超过100%,市县通过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建设的风险小镇;
三是特色不鲜明、产镇不融合、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小镇。
典型引路:点名表扬十个特色小镇
失败的特色小镇往往千篇一律,而成功的特色小镇则各有各的成功经验。近年来,部分特色小镇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积累了有益经验,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宜业宜居、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
为推动各地学习借鉴,在日前召开的2019年全国特色小镇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发改委规划司推广了“第一轮全国特色小镇典型经验”,包含五方面经验,表扬十个特色小镇。
一是浙江德清地理信息小镇、杭州梦想小镇和福建宁德锂电新能源小镇在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新引擎上的经验。
二是浙江诸暨袜艺小镇、广东深圳大浪时尚小镇、吉林长春红旗智能小镇在探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路径上的经验。
三是江苏苏州苏绣小镇在开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空间上的经验。
四是江西大余丫山小镇、安徽合肥三瓜公社小镇在构筑城乡融合发展新支点上的经验。
五是天津西青杨柳青文旅小镇在搭建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新平台上的经验。
未来,将逐轮推广精品特色小镇典型经验,支持符合发展规律的特色小镇建设。综合来看,运行模式、特色产业、宜居宜游、特色文化风貌、创新机制以及可复制经验,是典型特色小镇的六大推荐指标,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先进制造业、农业田园类及信息、科创、金融、教育、商贸、文旅、体育等特色小镇也将得到鼓励。
特色小镇需构建市场化发展机制
2019年全国特色小镇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国开金融公司副总裁左坤发言中指出,客观地说,从全国范围看,高质量的特色小镇项目是不多的。很多特色小镇项目是地方政府投资的,而政府主导的特色小镇通常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缺少商业模式,二是缺少创意运营的能力。这就无法市场化运作,无法复制推广。
基于国开金融的多年实践,左坤认为,要实现特色小镇的高质量发展,就必须构建市场化的发展机制。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金融机构、运营企业的共同努力。
首先,需要地方政府要转变观念。要树立以企业为中心的特色小镇发展理念,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特色小镇建设,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第二,金融机构要创新工具。要适应特色小镇建设的资金需求特点,降低融资门槛,优化融资条件。
第三,运营企业要提高品质。要努力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不断加强特色小镇运营团队的能力建设。
对此,左坤提出了四条具体的建议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特色小镇合作模式。政府和企业紧密融合或许是一条有效路径。建议采取政府参股、以企业为主的混合所有制模式,让政府也能分享小镇建设的长期利益,从而勇于给予充分的支持政策。另外,政府还可以和企业实行“对赌”机制,这样可以把一些不良企业挡在外面,并使那些真正的好企业获得充分的政策支持,把特色小镇建设好、运营好。
二是大力培育特色小镇的运营商。建议一是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定期评选出特色小镇建设的领军人物和优秀企业,进行名单制管理,并面向社会公布和表彰他们的实践案例,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身特色小镇建设。二是对于这些得到广泛认可的特色小镇品牌企业,给予在项目获取、规划土地、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使之快速成长壮大,实现全国化发展,更好地支撑特色小镇建设的国家战略实施。
三是把特色小镇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特色小镇和乡村建设就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本质上是一体的;甚至可以说,特色小镇归根结底是服从和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特色小镇和乡村振兴的融合发展,就是十九大提出的“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
四是设立一个服务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的国家级基金平台,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和乡村振兴建设。这个基金的作用,并不只是解决“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有助于解决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一系列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