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聚焦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7大要素,到2020年,全省建成一批具有鲜明的云南特色、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特色小镇。
突出云南特色,坚持差异发展,重点打造5类特色小镇
打造田园牧歌、民族风情、历史文化、特色产业、绝妙景观等不同类型的特色小镇。
田园牧歌型特色小镇要传承好农耕文化、保留好田园景观,切忌大兴土木。
民族风情型特色小镇要依托我省世居少数民族,保护传承和深度挖掘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修缮恢复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民居建筑,确保每个世居少数民族各建成1个以上特色小镇,充分展示我省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
历史文化型特色小镇要借助我省众多的古城古镇和古村落、古村寨,对历史建筑加强保护,修旧如旧,避免拆真建假,传承好历史文脉。
产业型特色小镇要依托我省花卉、茶叶、果蔬、紫陶、民族手工艺等传统特色产业,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推动传统产业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焕发生机。
绝妙景观型特色小镇要依托我省独有的自然景观、优美的生态环境,打造独具魅力和吸引力的特色小镇。
产业建镇,发展“特而强”产业
聚焦8大重点产业和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紧跟科技进步新趋势,细分产业领域、错位竞争,发展“特而强”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以产立镇、以产强镇、以产富镇。加快特色产业聚集,以企业为主体,建链、补链、强链,延长产业链。瞄准特色产业有关的高端人才、高端资源和高端产品,千方百计引进高端要素,用特色小镇来聚集高端要素,把特色小镇建成特色产业高地。
加大特色小镇政策支持力度,倾斜支持世居少数民族特色小镇
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工作思路,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每年评选出15个创建成效显著的特色小镇,省财政每个给予1.5亿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项目建成后,授予“云南省示范特色小镇”荣誉称号。对以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为特色创建的特色小镇给予倾斜支持。
精准确定特色小镇投资规模
从特色小镇建设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梳理特色小镇的投资规模,在每个特色小镇的可研报告批复中予以明确,不受原定30亿元和10亿元投资标准限制。
严格控制房地产化倾向
合理确定住宅和商业用房比例,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防范“假特色小镇真地产项目”。每个特色小镇房地产开发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特色小镇总建筑面积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