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介绍改革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和改进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自然资源部近期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集中推进两项改革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近期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集中推进两项改革:一是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这主要是面向企业和群众;二是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制度,这主要是面向地方人民政府。
在此,我向大家简要作3点说明。
第一,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与广大企业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机构改革前,由于规划职责分属不同的部门,行政相对人需要向两个部门分别申请城乡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其中很多内容高度相近,客观上存在同类事项多头审批、重复审查、交叉审查、流程复杂等问题,增加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影响了投资落地的效率。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为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创造了条件。自然资源部党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着眼于实现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便民利企,着眼于解决规划许可、用地审批中的“堵点”“痛点”,出台了《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通过“3个合并”“1个简化”,即,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多测整合、多验合一,简化报件审批材料等,进行了流程再造,完善了便民措施。改革后,审批事项将大幅度合并精简,报件材料将大幅度减少,审批时间将大幅度压缩,同时也减少了行政资源的浪费,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行政相对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投资落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社会公众给予了积极评价并充满期待,坚定了我们推好这项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第二,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制度,提高效能,促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机构改革前,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都超过100个,同时审查中存在着事权不清、内容过泛、技术争论多等问题,导致审查时限过长,有的规划甚至批准之日就是到期之时,严重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解决上述问题,自然资源部对规划审查报批制度进行了改革,并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一是报请国务院同意,减少报国务院审批城市数量,除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外,其他城市均由省级政府审批。二是压减审批内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国家层面主要负责对国家需要管控的内容进行审查:包括规划的目标定位;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划定与落实以及体现区域特色的自然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包括建设用地规模、开发强度、用水总量和强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公共空间等主要控制性指标;包括城市、区域间的空间格局及相邻关系等;其他由地方负责审查。三是大幅缩短审批时间,将审查时间由过去3年甚至更长时间,压缩到半年左右。以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要务实协同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这两项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成果。目前,改革的任务、要求、实施路径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我们将加强指导,搞好培训,督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细化责任,保证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达到便民利企、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同时,鼓励地方进一步探索实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影响审批效率、不便民的问题,不断改进提高。在改革审批制度同时,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动用大数据、遥感影像、空间规划“一张图”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惩治规划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希望通过这些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制度方面的改革,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核心是“3个合并”和“1个简化”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负责人燕琴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核心是把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相关手续和文书能够合并的进行合并,能够简化的进行简化,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相对人的成本,核心归纳为“3个合并”和“1个简化”。
第一个合并是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
将原来由两个部门发放、功能内容相近的,并且都是为了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的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同时,还规定了对于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第二个合并是在用地报批以后。
将原来由两个部门发放,内容高度一致的,均体现政府对行政相对人监管关系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形成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也考虑行政相对人的需求,从方便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对于划拨土地,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同步核发。对于出让土地,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个合并是多测整合、多验合一。
在机构改革前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这些环节都需要开展测绘,且不同环节测绘成果的要求和标准都不一致,测绘成果不能通用,相对人也需要向多个部门多次提交不同的测绘报告,这样既增加了行政相对人支出成本,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因此,这次改革要求“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特别强调原则上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个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测绘。
另外,在机构改革前,项目竣工验收涉及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多个验收事项,这些都分设在不同部门,增加了办理的难度。这次改革提出,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上述核验事项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我们在调研浙江省的时候,浙江省介绍他们首先在杭州和义乌实现的多测整合,就是把土地核验、规划核实、绿地核实、人防核实、消防核实、地下管线核实和房产测绘,这七项测绘事项合并为“综合测绘”一个事项,房地产竣工测绘由原来的30-60个工作日大幅地压缩到15个工作日,常规的工业项目由原来15-30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
“1个简化”是指简化报件审批材料。
这次明确规定,除法定的批准文书和证书以外,地方自行设定的各类材料一律要取消。同时,要加大信息共享力度,能够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取得的资料,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前期已经取得并且没有变化的材料,也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核心就是不能增加行政相对人的负担,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
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网/国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