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签署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签署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今年3月5日在参加全国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落实部党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水平,2019年4月23日,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署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高延利院长、内蒙古自然资源厅陈伟副厅长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体现本地优势和特色”重要讲话,围绕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自然资源管理科技创新,双方将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三区三线”评估优化、村庄规划等方面加强深入合作,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专家咨询,以及相关的技术试验、试点示范和实证研究。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陈伟副厅长对我院长期以来给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调查、评价、规划等方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 今年3月11日至13日,自然资源部庄少勤总规划师在内蒙古自治区调研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要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先行先试,争取为全国提供示范”,因此,编制好、实施好国土空间规划,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重大政治责任。与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产生积极作用。

高延利院长简要介绍了我院配合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刚要编制、“双评价”指南、“三区三线”评估调整方案,以及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监督实施、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四大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进展情况。高院长表示,我院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在调查规划、科技创新、土地政策研究等方面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交流,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能开拓更大合作空间,实现共同发展。高院长强调指出,本次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自然资源部成立以来,我院与地方省厅签订的第一个战略合作协议,我们双方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面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水平,增强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成为在全国层面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先行示范,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开展合作对我院探索国土空间规划理论、实践,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签署仪式由张建平副院长主持,院办公室、科技处、规划所、地政中心、实验室负责同志和内蒙古自然资源厅规划局、规划院有关同志参加签字仪式并进行了交流。

本文转载自: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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