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编制单位应具有城乡规划甲级和土规乙级以上资质

《浙江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编制单位应具有城乡规划甲级和土规乙级以上资质

日前,浙江省发布《浙江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编制要点包括总则、规划编制、规划内容、成果要求和附则等五部分,适用于浙江省市、县(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编制要点》指出:组建多学科、专业化、综合性相结合的规划编制技术团队。编制单位(联合体)原则上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土地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

《编制要点》指出:规划范围为设区市的市辖区、县(市)域行政范围,包括陆域和管辖海域。

《编制要点》指出:规划期限为2020 年至2035 年,2019 年为规划基期,规划目标年为2035 年,近期年为2025 年,远景展望至2050 年。

《编制要点》指出: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作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现状基础数据,统一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编制要点》指出: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经信、财政、生态环境、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多部门,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各类问题进行协调。

《编制要点》指出:根据社会经济条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不同,可编制两个及以上比选方案。

《编制要点》指出:加强专题研究。围绕国土空间现状与形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空间控制线与规划分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国土空间用途管
制、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开展“双评估”、“双评价”等必做专题,同时设立体现地方特点的专题,进行深入研究,为规划方案编制提供支撑。

《编制要点》指出: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后,按照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市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征求、自然资源厅审查后,报省政府批准。

《编制要点》指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包括技术成果和报批成果。技术成果由文本(含管控规则)、图件、数据库和附件组成。

附件:浙江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下载-西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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