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提出了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其发布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基本形成,即“五级三类四体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形成。意见明确提出要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在此之后,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和《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近期锁定七项工作》对此作出了回应。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已成为现阶段新任务。
本文通过比较新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新政策进行解读,分析村庄规划目前已明确的要求和尚待探讨的问题,以期更好的指导村庄可持续建设与发展,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乡村振兴。
一、政策回顾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历程
1、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
2、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中提出“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
3、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职权。
4、2018年9月,发布《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明确了“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的国家规划体系。”
5、2019年1月通过《关于建立国土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将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6、2019年4月《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强化“三区三线”管控。
7、2019年5月23日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工作正式全面展开。
8、2019年5月31日,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管理要求,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9、2019年6月1日,印发《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近期锁定七项工作》,明确了七项近期工作。其中提出了集中力量编制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结合县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村庄布局,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从2017年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始,国家各部委针对乡村发展与建设就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国家各部委对乡村振兴都给予了高度关注,但各部门大都针对村庄发展的某一些方面,整体缺乏协同统筹,有时甚至会出现不同政策相互掣肘的情况,传统的村庄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凸显,村庄规划改革逐渐成为了必然。目前,“五级三类四体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并明确提出要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这对于新时代引导乡村地区全面振兴,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图:2017—2019年乡村相关政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