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

五部门发文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

2019年1月4日,为推动各地加强村庄规划工作领导,科学有序引导村庄规划建设,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

目前,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工作正渐次展开,但一些村庄缺少规划,无序建设;一些地方急于求成,盲目大拆大建。因此,意见指出,深入学习浙江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规划先行的经验,坚持县域一盘棋,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防止“千村一面”;因地制宜、详略得当规划村庄发展。

意见要求合理划分县域村庄类型。将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将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将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

意见要求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各地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等,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

意见提到要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各地要紧紧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设计单位、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并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提供驻村技术指导。

Editor_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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