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宾: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文化重塑的困境与四条路径

吕宾: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文化重塑的困境与四条路径

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乡村文化迎来了新时代,但在城镇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 乡村文化面临城市文化的冲击,日益呈现出衰落之势。

乡村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脉,是乡村振兴的动力和智慧之源,是乡村振兴的强大支撑力。只要乡村社会存在, 乡村文化就不会消失, 作为中华文化根脉的乡村文化不会轻易地被城市文化所替代。对乡村文化的重塑, 体现了对农耕文明的尊重与敬仰。重塑不仅是对乡村文化在乡村振兴中作用的肯定, 也是保护与传承农耕文明的一种方式。

重塑乡村文化应从重塑农民的文化价值观、促进乡村文化发展、培育乡村文化建设者的主体意识、建立“四位一体”的乡村文化治理模式等方面着手。

一、乡村文化重塑面临的困境

乡村振兴不仅需要经济的富足, 生活的美好, 社会的和谐, 还要有乡土文脉的传承, 乡村文化的自我更新。

乡村文化随着历史的变迁和地域的不同而发生改变, 但核心价值深植于经年累月的乡村文化发展之中, 烙刻着无法言语的价值认同。在漫长的小农生产和生活实践中, 人们形成了善良淳朴诚信的人格观, 热爱敬畏自然的生态观, 勤俭节约的消费观, 和谐共处的人际观等, 这些共同价值观构成了乡村文化的价值体系, 成为区别于其他文化的重要标志和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 乡村由熟人社会转变为半熟人社会, 由农耕生产转向半耕半农, 由乡土中国转向离土中国, 农民自由地游走于乡村与城市。农民的“离土离乡”改变了过去以土地为中心的生产生活方式, 破坏了传统乡村文化存在的基础。

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大量的商业资本进入乡村。资本在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同时, 也改变着农民的文化态度和价值共识。农民对自然的敬畏日益淡薄, 生态伦理遭到破坏, 道德底线失范, 因利益冲突带来乡村社会关系的矛盾与紧张, 人际关系呈现出冷漠化、疏远化。

当下, 我国乡村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 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乡村文化价值体系尚未构建起来。在价值观日益多元化的开放环境下, 农民对自我身份和文化丧失了自信, 在过度追逐现代性时, 乡村文化原有的价值理念显得苍白无力。农民已不知用什么样的文化来引领自己的精神世界, 这不仅极大地冲击着乡村文化的地位, 也导致乡村文化失去了自己的价值立场、存在意义和既有的文化凝聚力。

二、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文化重塑的路径

乡村文化重塑并不意味着回归复古和重新构建乡村文化的价值体系和行为体系, 而是在保持自身传统和特质的基础上, 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将现代性因素融入到乡村文化之中, 找到新的生长点, 实现其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以重塑的方式留住农耕文明, 留住与农业生产生活相关的文化记忆和文化情感。

1、重塑农民的文化价值观

培育农民的文化意识。将文化自觉作为培育农民文化意识的前提, 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 明白它的来历, 形成过程, 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通过文化自觉使农民体会到乡村文化历史的厚重感, 情感的温度感, 人文的情怀感, 唤醒记忆深处的文化情感, 为乡村文化找到通往未来的发展道路。乡村文化重塑的过程就是对乡村文化“具有涵养身心的生命价值、接近自然田园的生活价值、支持绿色发展的生产价值、维护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优化人格心态的教化价值、升华乡愁德性的人文价值以及促进公序良俗的社会价值”的再认同。

以文化价值观的重塑创造良好的乡村文化生态, 在价值认同的前提下, 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到乡村文化的重塑之中, 使其成为乡村文化重塑实践的参与者与推动者。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乡村文化价值观的重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下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流价值观, 引领着乡村文化的发展, 其价值理念与乡村文化所蕴含的价值理念相同。

如礼俗文化中涉及到的仁、义、礼、智、信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表达的价值理念相似, 家庭观、道德观、人际观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有相似之处。乡村文化“既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文明’‘和谐’相贯通的因素, 也有与社会层面的‘公正’‘法治’相融合的要义, 更有与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相一致的精髓。”

通过实践活动重塑农民的价值观。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 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为此, 基层政府应开展以农民需求为出发点的乡村文化活动, 让农民在参与文化活动中去感知、了解乡村文化所传递出的价值。

例如, 举行“和谐家庭”“好家风、好家训”的评比, 宣传乡村文化中的孝道观、家庭观和婚姻观;开展科学养殖和种植生产竞赛, 让农民体会“天人合一”的生态观;组织民间曲艺、手工艺品的培训, 让农民感受到乡村文化中包含的审美取向、艺术价值;通过参与婚丧嫁娶组织、互助合作组织等, 让农民重温熟人社会的情感, 唤醒记忆中的温暖乡村。以日常化、直观化的文化体验让乡村文化之美、之韵、之情深入每一位农民的内心, 在实践活动中提升对乡村文化的认知与理解。

2、促进乡村文化的发展

发展乡村经济。在发展乡村经济时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规划, 充分发挥地域优势, 科学地推进产业布局, 发展适应当地条件的生产项目, 推动乡村企业发展。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劳动技能培训, 提高其生产技能和水平。

政府应以优惠的政策和条件吸引外流的农民回乡创业, 给农村青年提供在本地创业的机会, 在项目的审批、贷款、技术、生产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与帮助。通过发展乡村经济, 解决农民就业、增收问题, 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增强乡村的吸引力, 让农民看到乡村的未来与希望。以此, 留住年轻人, 吸引外流的农民重新回到乡村, 减少因农民流动所带来的乡村文化建设主体流失和缺失问题, 夯实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基础, 这是保护、重塑和发展乡村文化的关键所在。

扩大乡村文化的公共空间。政府应充分发挥现代公共文化空间的作用, 加大乡村文化建设财政投入, 将资金用于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上, 为农民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创造条件。组织开展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联的、农民喜闻乐见的、愿意参与、能够参与的公共文化活动, 扩大群众基础和现代乡村文化公共空间。

近几年, 浙江在乡村进行了文化大礼堂的有益探索, 不仅为村民提供了互助合作的平台, 更重要的是塑造了公共精神和共同价值观, 促进了农民精神家园的形成和乡村文脉的传承。针对手机、互联网所带来的文化空间私人化的特点, 政府应加强对文化的管理与监督, 积极应对高科技、新媒体对乡村文化建设的影响。引导农民合理、科学地运用高科技, 构建起以手机为载体、以互联网为媒介的虚拟公共文化空间, 利用科技推动乡村文化的传播。

走乡村文化产业化发展道路。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走出一条“以文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推动文化保护”的乡村文化产业化道路。在文化产业化发展中, 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乡村旅游, 借助旅游平台, 展现乡村社会的田园风光、村落建筑、饮食服饰、风俗习惯、手工艺品等。

在开发乡村旅游时, 要平衡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 避免盲目性、过度商业性的开发, 确保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 又望得见山、看得见水, 记得住乡愁。以乡村文化产业化方式, 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增强其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 彰显乡村文化的生命力。

深入挖掘乡村文化资源。文化资源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 对乡村文化资源的挖掘不仅是对乡村文化资源数量、存在状态的了解与掌握, 更是对乡村文化资源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再认识。

文化主管部门和乡村基层政府应高度重视乡村文化资源的普查和调研工作, 通过深入乡村, 及时了解散落在民间的传统村落、古祠堂、曲艺、手工艺以及农业生产技艺等具体情况, 分门别类地梳理文化资源, 制定科学性、系统性、差异化的规划和保护措施。在挖掘和保护地方性文化资源的过程中, 让农民参与其中, 促使农民去了解、理解和认同那些曾经给予他们心灵寄托、生活意义的文化, 用自己的力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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