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村落现状及五种保护模式

我国古村落现状及五种保护模式

古村落现状

有数据显示,从2000年至2010年,中国自然村由363万个锐减至271万个。10年间,90多万个自然村消失。目前,古村落正以每天超过上百个的速度加速消亡。

越来越多的村落因农民外出打工而出现“空巢现象”。有的古村落经年历久,多已破败,重修无力;有的在匆匆忙忙开发旅游;还有的古村落早已从地图上消失。如何保住古村落的“魂”,已成了保护古村落课题中迫在眉睫的问题。

然而,古村落保护过程中,古村落开发成了时髦的话题,一些商机、一些不良政绩随之而来,有的把古村落当成“摇钱树”,随意新建,破坏了村落的古貌。江南某市为搞开发区就突击拆毁了一处具有800多年历史、1000多户人家的古村落。面对遍地散落的牌楼部件、碑座条石和船坞残迹,令人为之心痛。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实施方案及保护利用导则,在保护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有效途径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截至目前,中国已有4153个村落入选传统村落名录。国家文物局已经选取了270个古村落,实施保护活化利用工程,首批51个古村落保护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抢救了一批重要的祠堂、戏楼、民居文物建筑。截至2018年7月,工程完成率达84%。然而,仍然面临着传统村落数量锐减、部分传统村落毁坏较为严重、环境破坏与污染威胁等不容乐观的问题。

古村落与古民居的五种常见保护模式

对一些具备了极高历史文化价值和艺术审美价值的文物古建筑,列入区、县、省、国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少数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文化遗产。由于这类建筑遗产的独特性,受到文物保护法的保护,一般是作为静态的陈列馆就地保护。就地保护一般要求保留建筑本体完整性。

2、“异地再生”——濒危建筑易地保护

易地保护是指将具有突出价值的乡土建筑遗产因客观的、非迁建无以就地的种种原因,通过拆解重装的方式,严格按原样另选他处建造。易地保护通过科学地、有限制地、有规划地将独特的、典型的单体古建筑整体搬迁、异地重建,既可实现集中保护,集中管理,集中利用,又可以传播文化,是保护与利用结合的可行方式。

3、“静态定格”——居民外迁式古村落保护

由于易地保护从某种程度上丧失建筑遗产“原真性”,丧失历史信息“完整”性,全面保护作为另一种古村落保护模式,也得到不同程度的实践。全面保护主张把村民迁移出去,保护古老聚落所处的全部内外环境,使古村落一种作为孤立的、静态的、单一的“博物馆式保护”。

4、“旧瓶新酒”——功能更新式古建筑保护

对古建筑单体内部进行改造和建筑外环境改造。内部改造一般包括对厨房的现代化改造,整治给排水系统,添置浴室卫生间,基本上保持了原有风貌。外环境改造一般是对村落的道路系统、电路管道、水系等的局部改变,如铺上水泥路,连上自来水管,设计排水系统,安装路灯等。

5、“系统传承”——古聚落整体保护

古村落“整体保护”,是与“全面保护”相对应的,核心是把乡村生活与乡土建筑作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统。除了保护乡土建筑遗产个体,保护其形成的整体风貌的山形水系、道路桥梁、绿化植被等背景因素以及其形成的空间格局和自然生态环境,还要保留村民原生态的生产生活。整体保护是以新、旧区隔离的办法来解决保护和发展的矛盾,通过适当的、有限的改造来解决古聚落不适应现代生活的矛盾。它不是限制改造再利用利用,相反,是为人们生活方式的更新提供了有效的出路,此保护方式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可持续性。

Editor_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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