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文发布|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文发布|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近日,《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文发布。4月17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围绕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高质量发展乡村经济、建设花园式美丽乡村、打造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等7大任务,对该文件进行了解读。

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幸介绍,“除前言外,《规划》共十章,分为总论、空间格局、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大板块。”

一、总体要求

徐幸介绍,《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按照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是浙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以“五万工程”为重要抓手,体系化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快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省,努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跻身国际先进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二、阶段目标

《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确立了分四步走的阶段目标:

到2020年,广大农村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2年,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示范省建设任务,新时代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到2050年,更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达到农业发达国家先进水平。

三、七大重点任务

为实现这些目标,《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了七大重点工作任务:

1、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全面融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推进城乡空间协调发展,突出城镇接城连乡节点功能,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因村施策、分类推进村庄发展,奋力开创“城乡一体、区域协作、三生融合、镇村联动”的乡村振兴总体格局。主要突出我省“五个一”特色:

“一个框架”,在全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框架下,构建以都市区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城镇、乡村协调发展的城乡空间格局;分类推进沿海、平原、山区乡村发展。

“一个枢纽”,突出城镇在联结城乡的战略节点和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城镇在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与交换、区域产业集聚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等方面的统筹能力。

“一张蓝图”,加快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多规合一”,科学确定村庄布局和人口规模,合理定点、定位、定功能,避免随意撤并村庄和大拆大建。

“一个标准”,在全省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到2022年,全省90%的村庄达到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建设标准,全省基本建成新时代美丽乡村,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实施“一项工程”,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对田水林路村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建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集约的美丽国土新格局。

2、高质量发展乡村经济

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路子,进一步夯实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基础,加快向数字农业和科技农业升级,向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升级,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

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立足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基础,以 “三个示范、两个升级”为重点,全面提升浙江乡村产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三个示范”,即绿色示范、品牌示范、安全示范,要全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先行创建,打造一批高质量、有口碑的“金字招牌”,建好全国首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两个升级”:一是对标荷兰等世界农业科技强国,向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升级。二是充分挖掘农业的功能和乡村的价值,向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升级,推动乡村从“卖产品”向更多“卖生态”“卖风景”“卖文化”“卖体验”转变。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工程,大力培育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创客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深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完善为农服务体系、新型城乡供销服务体系、丰收农合通服务协同建设。推广“公司+集体经济+家庭农场”“集体经济+旅游”“一分五统”等先进模式,推动集体经济、经营主体、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夯实乡村发展基础。

构筑乡村产业发展平台。一是提档升级农业“两区”建设,建设我省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大载体。二是打造特色村镇,包括特色农业强镇、旅游风情小镇、森林小镇、渔港经济区和特色村庄,建设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大载体。三是培育乡村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好农业科技园和农村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乡村创新创业的大载体。

3、建设花园式美丽乡村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继续深化“千万工程”,建设美丽生态系统,突出提升美丽城镇统筹作用,带动美丽乡村建设,串珠成链建设美丽风景线,打造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大花园”,让美丽乡村成为美丽浙江的底色。

把美丽城镇建设作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突破口,以城镇美丽建设带动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让城镇美起来,继续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让城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幸福家园,增强城镇集聚农村转移人口功能。

二是让城镇强起来,强化城镇产业功能培育提升,增强对乡村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带动农民就近就业。

三是让城镇通起来,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乡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一条公路通到底,一张管网铺到底,一张社保卡用到底等等。

打造“美丽风景线”,推进示范精品村“串珠成链、连线成片”,与全省旅游精品线路衔接,建设省域乡村旅游黄金带。

4、全面繁荣乡村文化

培育新时代农村新风尚,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落地生根,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风清气正的文明乡村。

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的要求,传承好基层红色文化基因,厚植乡村振兴的群众基础。大力弘扬“浙江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新、创业、创造的智慧和勇气,凝聚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强大合力。

突出抓好乡村文化阵地建设,以村农村文化礼堂、乡镇综合文化站、县级新时代文明传习所(实践所)三级联动的文化载体建设为重点,推动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落地生根。

5、打造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区

全面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形成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信法守法为准绳、以崇德向善为基础、以综合治理为补充、以智慧治理为支撑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万村善治示范。

总结梳理 “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桐乡经验”“余村经验”“象山经验”等先进经验,强化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广村规民约,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以及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等“一约两会三团”社会治理新载体,切实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6、全面创造农民美好生活

聚焦民生短板,高质量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拉近城乡发展差距,确保广大农村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推进“四好农村路”全覆盖,实现较大自然村村村通公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2年,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到2022年,乡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4%。推进数字乡村设施建设,消除城乡数字鸿沟。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以城乡均等化为导向,提升农村教育、医疗、社保、养老、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到2022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村寄宿制学校全部达到教育部基本办学标准,农村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5%,规范化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以上,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通过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完善惠农利益联结机制等方式,到2022年确保农民收入新增1万元。

实施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持续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效。到2022年,低收入农户最低收入水平达到年人均9000元以上。

7、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

坚持“城乡等值化”理念,突出城乡融合发展导向,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不断增强乡村振兴的动力和活力。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大力培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专业人才、新时代乡村企业家队伍,提升乡村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通过收益激励、财政扶持、人才交流等方式,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科技人才、专业人才、乡贤等投身乡村建设。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推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健全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等举措,盘活资源存量、释放资源活力,让土地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产权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加大财政投入“三农”力度,确保支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坚持取之于地,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提高农转用等土地出让金投入农业农村的比例。设立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意见,建立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支农政策。

Editor_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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