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务院关于乡村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受国务院委托,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作报告。
报告指出,乡村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乡村产业形态不断丰富,乡村产业融合渐成趋势。
报告指出了当前乡村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发展质量效益不高;产业要素活力不足;产业链条仍然较短;产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
报告提出了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思路和措施。报告强调,重点抓好十方面工作: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县域统筹,因地制宜发展多样化特色种养,积极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推动形成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明显、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促进县乡联动、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推进县域、镇域产业聚集,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县域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乡(镇)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下沉重心,向有条件的乡(镇)和物流节点集中,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实现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
持续做强现代种养业。创新产业组织方式,促进种养业规模化发展,向全产业链延伸拓展,提高质量效益。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实施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10.58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2020年完成8亿亩建设任务,力争2022年达到10亿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特别是育种创新,推进农业机械装备升级。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增加肉蛋奶等供给。优化生猪产业和屠宰产能布局,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推动奶业振兴。推进渔业健康养殖,提质增效。
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主体带动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及小农户开展生产经营合作,构建紧密联结机制。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多模式推进的融合格局。支持主产区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区批发市场发展,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
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扩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打造大型农业企业集团,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重点产区和优势区集聚。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开展加工流通等多种经营,向综合合作社方向发展。扶持一批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抱团发展。
着力打造产业园区。推进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和企业集中,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产品基地,认定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培育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园区景点。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制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及产品品牌标准。培育一批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不得进入乡村。鼓励加工副产物循环梯次综合利用。
大力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壮大创新创业群体,落实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引导返乡农民工到县城和中心镇就业创业。培养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导师和领军人物。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宣传推介创新创业带头人、优秀乡村企业家和典型县,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和实训孵化基地。鼓励发展农村电商,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实现乡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高创业技能。
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咬定脱贫攻坚目标,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国内大型加工、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及科研单位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
健全完善政策体系。一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二是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工商资本到乡村发展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工商资本投入乡村,不能代替和排挤农民,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三是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地方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四是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投放到当地乡村产业。支持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实施担保费用和业务奖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的融资担保力度。五是加强用地保障。县域内土地占补平衡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一定比例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盘活农村零散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将整治的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重点用于县域内发展乡村产业。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严格规范,有序发展。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乡村产业经营管理队伍。支持职业院校扩招农村生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乡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