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土地经营权入股
2018年12月2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支持政策和金融与资本市场的配套政策的有效对接,可以使得包括承包农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其他用地,通过资本的方式,在资产市场和资本市场中,获得价值评估和价值升值的空间完全打开,这种打开资产和资本升值的空间,正是乡村土地经营权、资产与资本的投资开发孕育的重大机遇。
5、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都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6、奖励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2019年2月,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了《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实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按照每个市(地、州、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或每个县(市、区、旗)奖励2500亩的标准。奖励的用地计划要优先用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和新兴产业等建设,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
三、扎实推进乡村规划与建设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涉及脱贫攻坚、人居环境、乡村产业、农村改革等诸多方面。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有机结合,通过以县为单位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将有利于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1、鼓励规划院下乡开展村庄建设规划
2018年9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要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因地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组织动员大专院校、规划院和设计院等技术单位下乡开展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咨询服务,探索通过社会招聘、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选聘专业人员,建立驻镇规划师、乡村规划师等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每年遴选一批优秀村庄建设规划案例,表扬一批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单位。
2、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
2019年1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了《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2018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一年,全国各地全力实施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2019年1月,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等18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5、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2019年2月,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新政策明确指出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有利于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条件好的地区争取在2019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农房,到2022年,多数地区将建成示范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