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针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与实施,林峰提出了当前要做的八个重点工作。
一、农村产业-产业兴旺是重点
1、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
推动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一是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二是发挥对人口集聚和城乡建设的带动作用,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镇。
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随结构,发展高效、绿色农业:加强以高效益,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一高三新”农业发展。以及些传统资源、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激发农业潜力。
3、延伸农业产业链
通过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优势产区批发市场建设等方式,实现农副产业与市场流通。存储的有机衔接,构建一二产与三产间的联系纽带,促进“农业+加工业”“农业+服务业”融合,实现一二产,一三产,一二三产融合的目标。
4、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深人融合,实现农业从生产向生态,生活功能拓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农耕体验及乡村手工艺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
5、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发展农村新型创意业态。包括休闲观光,体验农业、养生养老、创意农业等旅游业态,优质林果、设施蔬菜,草食畜牧、中药材种植等特色业态。农村电商。农产品定制等“互联网+”等新业态,促进工业+服务业”“农业+加工业+服务业融合,实现二三产业发展。
6、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依托一二三产在空间上的叠合发展,构建“建设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制作—仓储智能管理-市场营销体系”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通过在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域发展加工和流通园区,配套相应的科研,培训,信息等平台形成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的融合形式,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二、乡村区域-生态宜居是关键
中央1号文件从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农村环境问题治理、生态补偿机制、生态产品与服务四个方面,对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指出了指导意见。
要达到生态依据的乡村区域,有许多工作要做,包括农村空间重构、建筑风貌改造、基础设施提升、村景美化、夜景亮化等,此外还要增强法律宣传,建设文明乡村;完善文化设施,关注精神需求;挖掘地方文化,展现文化底蕴。
三、乡村村明-新型乡村人口与社群
1、“老农人”-乡村发展的基础力量
综合水平与技能水平提升的老农人将与新农人一起参与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开展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提供基础支撑。
2、“新农人”一乡村发展的市场主体
“新农人”是指具有知识,眼光,技能,追求的群体,他们的选择更具有主动性。
3、新乡民新形势下的人口聚集
康体疗养需求的“回归步民”——乡村的山水,田园,天然食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自然生活方式,以及人文文化,对具有康体疗养需求的人群构成了巨大的吸引力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回归用圆生活,养生,养老客群来集到乡村,成为新乡民的主力军.
创新创业需求的“情怀步民”——心怀乡土的新知青,艺术家,跨界精英等人士是“情怀乡民”的代表人群,他们到乡村往往是为了寻找创作灵感,追求田园生活。
四、土地—深化土地改革,激活市场
1、农村上地承包经营权改革
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格局;指出承包农户有权通过转让、互换、出租(转包)、人股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地并获得收益,有权依法依规就承包土地经营权设定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
2、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感有偿退出戒转让宅基地,并明确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质的试点选择原则。
3、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全方位保障农民征地后的利益。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需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培训、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城镇社会保障,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留地,留物业等方式安置失地居民在征收办法方面,强调制定缩小征地范围的办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
建立人市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賦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人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适当提高农民集体和个人分享的增值收益;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五、金融-开拓渠道,强化投入保障
1、信贷担保体系的建设
提出以“地方先行、中央支持、专注农业、市场运作、银担共赢”为原则,三年内建设健全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
2、信用体系的建设
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为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建立信用档案,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搭建以“数据库+网络”为核心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普惠金融的发展
2015年年底国务院发布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银行机构、新型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为主体,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人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4、社会资本的盘活
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等三项具体措施。2017年,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人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绿色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平台、“互联网+”现代农业六大领域。2016年中央1号文件、2017年中央1号文件均提出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