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要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兼顾生态文明要求。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着力解决因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分散开发导致的优质耕地和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
“三区三线”划定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三区三线”的划定在空间上对乡村振兴规划起到了指导与限制的作用,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农业空间的划定,在后续的乡村功能单元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应当严格遵循。其次,乡村空间规划格局要大、谋划要远,绝不能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仅仅囿于农民的需求。乡村振兴既然要城乡融合,今后的乡村肯定要有城里人生活的空间。
过去和现在是年轻人进城,今后可能是城里的人才、资金和技术下乡,会形成一个流动和循环。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城里人除了回乡创业,乡村旅居也是城乡融合的一个关键点,乡村旅居是城市人的现实需求,旅居是可以为创业者带来机遇,也可以给农民带来收入,反过来又可以为旅居者提供舒适的条件。
城乡一体化是大势所趋,城市和乡村都需要共享。乡村也许会成为一个崭新的未来社区和城乡人共同的家园。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提高,其对良好的生活居住、生产工作、游憩休闲等环境的追求也日益增长。因此,对于乡村空间,要做到科学合理的规划引导,让村民确实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一、聚落空间宜居宜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乡村的各项建设,尤其是住宅建设的规模在近二三十年间增长巨大。
大部分村庄在一定程度上向外扩张了一定的规模,同时村庄内部也发生着解体和重构。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享受到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环境,农民回归农村后,其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并没有消失。
对于乡村而言,村庄是农民主要的聚集区,主要包括民宅、聚落及周围环境等。就农村的民宅而言,其功能特点与城市住宅明显不同,城市住宅属于消费性的商品,是住户通过商业手段(大部分是购买形式)得到用于居住的场所,而农村住宅则具有居住与劳作的双重属性。
首先,农民在得到住宅的途径上,往往是自己参与建设的全过程;其次,从功能上讲,农村住宅不仅要满足包括起居饮食在内的生活居住功能,同时也为农民的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因而农宅往往具有较大的储藏空间、家务院、晒台等配套空间;最后,从生活的方式上讲,由于农村的经济水平有限,社会提供的各类综合服务不完善,如村民需自家或多家配置水井以满足生活用水的需要。
当前,随着部分农村经济水平向城市接近,随着村镇的城市化和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一部分农宅开始向消费型过渡,这些现象在城市近郊区比较突出。
那么,在进行乡村规划的时候,要从乡村的特点出发,设计符合农民生活生产要求的建筑,营造宜居宜业的空间,同时要考虑房屋建造的经济性、非商业性和可变性。
建造住宅对于农民而言,是一个相当巨大的经济负担,农村住宅的造价水平直接依赖于农民个体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面积、材料、工艺都要受到造价的约束。
由于受到社会环境和住房政策的影响及限制,农宅建造具有很大的非商业性。农村宅基地是作为一项国家福利,由政府批给村民的,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般只允许在本村的小范围内进行。
由此,农民通常会自己动手建房,雇用少量本地的劳力,基本上全程参与到住宅的建设过程中。住宅建成后为农民自用,很少出现转卖现象;随着一户一宅等政策的实施,农村住宅买卖现象将更少发生。
由于农民住宅一经建成,之后十几甚至几十年都是该家庭的居住之所,所以农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变性来适应家庭结构的变化,农宅通常运用最单纯的空间结构来适应不同的使用。
二、生态空间绿色自然
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我国农业发展不仅要杜绝生态环境欠新账,而且要逐步还旧账,通过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建设绿色自然的乡村生态空间。
乡村的良好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可以想象,如果乡村生态环境恶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又无法和城镇相比,如何能够留住村民、吸引人才,如果人口大量进城,尤其是青壮年外出务工并定居城市,乡村的建设、管理等各项事业也就无从谈起,乡村振兴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而青山绿水得以保留,生态环境宜人,同时产业兴旺,能够为村民提供丰富的就业岗位或渠道,必将吸引人才回归,共创美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
三、基础设施安全可靠
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十年来,我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比较明显,基本的社会服务不断向乡村地区延伸,乡镇多类基本社会服务近乎实现全覆盖。
到 2016 年年末,几乎所有乡镇都建有现代的交通和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其中部分基础设施正在提档升级,所有乡镇人居环境均有明显改善,乡镇公路基本实现“镇镇通”。
农村交通条件改善,基本实现与外界互联互通,农民出行更加便捷,这些为乡村振兴奠定了重要物质基础。通过多年的农村电网改造,几乎所有农村都通上了电。通宽带互联网的村占比约 9 成,即便是西部地区,通宽带互联网的村占比也近 8 成。
但与城市相比,与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相比,我国乡村有些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薄弱,区域间差距仍然较大,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突出短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的村还比较少,2016 年年末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村占比不足 2 成,其中中部和西部地区约 1 成,而东北地区不足 1 成。
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环境整治中,垃圾、水体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是主攻方向之一。展望未来 10 年,需要优先打造城乡一体和相互融合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基本服务格局,基本消除农村地区间基础设施的差距,使乡村更加生态,更加美丽宜居。
四、服务设施完善便利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农民最关心、最急需、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公共基础设施、最低生活保障、农技支持、就业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金融支持等,其中对公共基本医疗卫生、义务教育最为关注。
农民自身的诉求也非常强烈,大量调研结果表明,村镇公共服务设施亟待改善,在部分村庄,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大大超出了对给排水、采暖等基础设施的需求。
相对而言,乡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在数量上、质量上都普遍存在不足,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村民的实际需要。许多公共服务设施在部分农村地区相当缺乏,一些偏远的村庄甚至根本没有设置基本的、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部分村庄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房等得不到落实,存在租用民宅或和其他设施混用的现象,这些都给村民的生活造成很多不便。
随着村民素质及意识等各方面的提高,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和渴望程度也逐步提高,普遍希望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完善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