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锋:深化农村三大改革,助推乡村振兴

张旭锋:深化农村三大改革,助推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习总书记“三农”思想的一个集中体现。乡村振兴战略420 多个字里面,农村改革就有218个字。

乡村振兴,改革要先动。如果没有改革,没有打好一个生产关系的基础,想要振兴就还有很多问题。在改革的过程中贯彻十九大精神,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按照习总书记的“三农”思想来指导整个工作,这些工作不管是构建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管是一二三产业融合还是基层治理结构,这些都是农村改革最重要的抓手。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农村的“三块地”改革

“三块地”指的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这是目前困扰农村或者规划发展的最根本。

  •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村上的土地是集体的,集体的土地国家要征收就由国家定价,但到了市场上就是市场拍卖价,这时候“地王”就出现了,房地产“蹭蹭蹭”涨。国家的土地财政在建立,但农民依然穷。那么农民怎样富裕?这就是习总书记提出的“同地、同权、同价”,但在落实的过程中还是比较漫长的,目前还在试点,所以对于“三块地”征收的改革就要有一个合理的补偿。

  •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城市的小产权房就是建在集体所有地上。习总书记提出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那小产权房为什么要入市,这就是我们要改革用地制度的问题。城市里面发展房地产,一直在涨,但就是不敢让小产权房入市,当房地产降价的时候所有人都不高兴,政府、银行、买房方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谁最高兴呢?没有买房的人最高兴。所以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怎么样入市也是一个改革。

  • 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

国家划拨的“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也是集体所有。那宅基地怎么改?国家提出宅基地改革的方向是三权分制:集体所有权、农民资本权、使用权。要完善改革,特别是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国家已经非常明确了。最后关键是赋权,城里有房产证,而国土部门没有给农民发宅基地的使用证,但现在国家在改革,发放房地一体化的证,这是个方向。

2、农村承包地改革

改革方向也是三权分制,地是农民集体的,所有权是公有制体制不能交易。将来改革的方向是承包权交给农户,经营权放活,三权分制。所有权是村集体的,这是历史形成的,而承包权就要做土地确权,确权是承包地改革的基础。过去土地承包 30 年这个定心丸还不能使农民足够踏实,而有了土地确权证以后就放心了,这时候敢交给别人进行流转。所以我们把三权分制贯彻好,把农民从土地里解放出来,可以进城做自己喜好、专长的事情。

目前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是五种:一是转包,把地转包给别人种,有确权证后就可以给别人;二是出租,可以收租金;三是互换,农民现在种地非常不经济、不划算,经营成本比较高,也不利于科技发展,在可以互相交换之后,换过来集中连片,一户一片田,土地流转以后可能 300 亩、500 亩、1000亩等交给一个经营主体经营,这是改革之后带来的经济发展生产关系的调整;四是转让,我把地转让给别人,给我一定的补偿费,我就和农村集体没有关系了;五是入股,把地租给新的经营主体,例如合作社,包括进村的资本(工厂、企业)。但是农民不愿意入股?入了股,地也没了,钱也没赚到,能放心吗?所以现在探索出的方法是保底分红,就是一亩地可以每年保证 800 块钱,赚的钱分红,不赚钱不分红,这就是经营主体,由他们考虑种什么,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打品牌,可能收入提高,这样比一家一户的效益就要好一些。

通过这五种方式可以把农村土地资源激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但是 40 年改革开放到目前,新的问题又出来了,一家一户需要改变,所以土地制度改革也是一个根本性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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