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传统村落”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
1、传统村落是“建筑的集合体”。从外在感官上,传统村落是以建筑为载体的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居、桥梁、庙宇、祠堂、戏台、碑廊等建筑形式。
2、传统村落是“村民的生活区”。从本质功能上,传统村落是居民以农业为经济活动基本内容的一类聚落的总称,这类生产生活空间追求村落与自然环境的和谐。
3、传统村落是“文明的传承者”。从衍生意义上,传统村落蕴含了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民俗风情、婚丧嫁娶、信仰崇拜、民间神话故事、谚语歌谣、民间戏剧舞蹈、民间工艺制作等,其所承担的传播和存续传统文化的功能远远超越了其作为居民集聚的功能。
传统村落的保护难度
传统村落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既有社会、历史、文化的原因,也有居民、各级组织以及政府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对古村落保护的认识还不高。
有限的财政投入难以支撑庞大的文物存量。
受环境条件的影响,保护利用难度较大。
保护涉及部门较多,难以形成合力。
传统村落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矛盾突出。
受制度制约,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的积极性不高。
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议
1、解决古村落产权困扰,建立和完善古村建设开发的管理工作机制
目前不少古村成为空心村,保护、修缮工作难以开展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古村中大部分老建筑都属于私人所有,修缮所需大量资金,村民自己没有承担能力。为解决古村落中的产权问题,部分古镇古村落的保护开发中都倾向于采取通过收回老建筑的产权进行保护开发。
2、统筹新村和古村建设
新村、古村统筹建设应首先明确定位新村和古村的不同功能,做好相互衔接,其中一个重要思路应该是“利用古村吸引游客,利用新村完善的设施服务游客”,一方面要保护旧村的原生态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旧村的历史文化价值,开发旅游特色资源;另一方面是做好新村的规划、整治,为村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并建设完善古村旅游服务的各项设施,如餐馆、旅店、商品等,这些设施应大部分建在新村,避免在古村过度的建设而破化古村的古朴氛围。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要缩小城乡差别,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道路、下水道、饮水工程、电网改造、网络通信等方面。对古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应该以保护古村的整体风貌为前提,改善居住环境。古村内的麻石巷道、红粉石巷道是古村建筑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进行保护,切不可全部铺上水泥或大理石,对部分破烂,凹凸不平的古巷道可进行平整,固定石块,清理杂草碎石,完善路灯等照明设施;对排水系统的整治应维持原状,不进行上盖密封,以清理淤泥杂物、疏通渠道为主,以保留巷道特色;对供电线、网络线、电视信号线等应尽量埋底铺设,避免乱拉乱扯。
4、维持古村的整体风貌,对老建筑进行适当修缮,采取措施活化
结合股份合作式模式,对所有的古建筑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制订老建筑的详细修缮方案,一是在保留原有建筑风貌前提下,采取原来的特色建筑材料和传统的建筑工艺,对老建筑进行适当修葺和改装,维持老建筑原来的古朴外观和建筑装饰;二是可根据老建筑的用途,在尽量保留原有建筑结构和风格的前提下,大力改善内部的生活设施,如厕所、水电、网络、照明等,满足现代日常生活、办公的需要。除了对老建筑进行修缮外,还需结合古村的发展方向,在完善老建筑内部现代设施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手段合理活化古村内的老建筑。
5、结合传统的风俗习惯,加强古村的文化建设
文化保护和建设是古村保护开发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传统文化注入活水的源泉就是为了保留并延续原生态的生活气息、风土人情、传统习俗,使其与现代文明适应,在村镇(乡村)的不断建设、发展中传承下去,并散发出新的活力,而不仅仅是保护和修缮其物质载体——原来的古村落、老建筑,否则将会陷落“有文物没文化”的尴尬。
6、加强对古村周边自然环境资源的整治利用,营造与自然和谐融合的氛围
充分利用自然环境资源,营造亲近自然的氛围,开辟生态旅游对于古村落的开发也极具意义。
如果只注重对古村落建筑的保护,而忽视了建筑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的保护,使古村落、古建筑只有“形”、而失去了“神”,古村落保护的只是一个建筑围起来的“空壳”。
只有同时实现了“建筑的集合体”、“村民的生活区”、“文明的传承者”三层意境的保护,才是“神形兼备”、“内外兼修”的古村落保护;“古村落+旅游”才能够集合古村落建筑艺术、乡村风俗魅力,以及乡土情怀所赋予的“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