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来,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一个全新的规划名称一直是相关主管部门和国土、城乡规划两大行业机构高度关注并讨论的热点话题。
目前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尚未出台,多个省、市已经开始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8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发布后,部分省市也陆续开展了先行先试工作,进一步探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方法,包括广西、浙江以及广州、武汉等。
近日来,国内各大设计机构也陆续发布了有关市县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相关文章,包括中规院业务技术交流中涉及的部分研究成果、深规院的课题研究成果以及浙江大学规划院的部分研究成果等等。
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脉络和要求梳理
2019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也在“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提到,自然资源部已经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等文件,尤其提到上述意见已经过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将全面启动实施。这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将全面实施。
由此观之,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和目标即为发挥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权威性的作用,健全用途管制,并对各专项规划起到指导和约束的作用。
二、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意义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系统解决各类空间性规划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空间规划编制质量实施效率。
二是理顺规划关系,精简规划数量,健全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
三是改革创新规划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规划的引领和管控作用,更好服务于“放管服”改革,降低规划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是落实“互联网+政务”,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和智慧化进程,推动空间管理创新,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