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正式下发《四川省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四川省村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村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管理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此次规划编制将对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乡村规划进行整合,实现“多规合一”。统筹安排村域生态保护、耕地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公服设施和农村居民点等各类空间,明确农村居民点类型、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村规划将结合当地自然生态、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用地适宜性的实际,研究制定村发展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林地、湿地等控制性目标,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主导产业,突出村域农贸、旅游或各类种养殖业的不同特色。
《通知》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将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严格保护自然生态和基本农田,确保生态环境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按照传承文化、节约集约、分类推进和突出特色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村域空间布局。
《通知》明确,村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村规划工作的领导,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独编制或连片编制的方式推进村规划编制工作。鼓励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居民点分类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村规划编制工作。
为保持规划弹性,四川省探索创新规划“留白”机制。即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用地,可暂不明确用地性质,在规划中暂予“留白”,允许各地在村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机动指标,要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明确机动指标使用规则,在建设项目审批时落地。
附件1:四川省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