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在北京联合召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总结大会,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会议系统总结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了下一阶段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起共同组织评选的。截止目前,国务院已公布134座历史文化名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已公布52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即将公布第七批27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全国已划定历史文化街区873片,确定历史建筑2.35万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在内的众多历史文化遗产被抢救和保存下来,一大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保护修缮,以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为骨干的历史文化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得到丰富和完善,有效延续了历史文脉,为世界遗产贡献了更多的中国文化资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指出,要站在“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的高度,推动社会形成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共识。要构建完整系统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体系,讲好中国故事,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层次、类别和体系。要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和方法,坚持最大限度保留,坚持真实保护,坚持整体保护,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循序渐进。要创新利用方式,因地制宜,最大程度彰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的文化内涵,充分发挥使用价值,融入现代化进程。要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管控作用,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体检评估制度,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对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的责任主体加大处罚力度,对相关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指出,要秉承正确的古城保护理念,切实保护古城历史文化价值,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力度,指导各地坚持价值优先、整体保护,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建设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在当代城市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动态监测体系和保护监管体系,指导和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再创佳绩,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定文化自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