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集中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 附第一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自然资源部集中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 附第一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日前,自然资源部向社会发布《自然资源部第一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自然资源部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清理工作的背景

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的重要工具和载体。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责运行情况,针对规范性文件数量多、内容与管理实践脱节等突出问题,按照“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理念,着眼连续、稳定、转换、创新,集中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二、清理范围和结果

自然资源部对纳入清理范围的717件(包括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及自然资源部组建后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拟保留357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21件,清理后,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将减少50%左右。凡是没有列入继续的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一律不认为是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管理相对人的依据。

三、清理工作的特点

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自然资源部组建后的第一次全面清理,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体现简政的要求。在清理中我们发现,自然资源部规范性文件数量多、体系杂、内容繁的问题非常突出,很多文件错也没错用也没用,既不能准确反映改革要求,也难以准确把握和执行,地方也经常反映部里的文件看不懂、内容打架,不知道如何执行。在清理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克强总理关于大道至简,简政放权的要求,不管是年代久远的文件还是近几年发布的文件,凡是不利于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的,能废止的坚决废止,需要重新制定的抓紧制定,坚决破除陈规旧矩,持续释放改革活力。

二是体现改革的要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身就是改革。在这次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121件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建设用地预审、海域使用权登记、地图管理等多方面政策,废止这些文件本身就是为深化改革破障开路、保驾护航。

三是体现重构要求。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自然资源管理的总体框架已基本确定,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融合和重构。我们以清理促融合,力争将清理工作与职能调整相统一,如为了推进将海域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我们废止了一批原国家海洋局发布的有关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文件。

四、关于清理相关后续工作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情况,结合现行开放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等要求,适时开展集中清理工作。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举一反三,从制度层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机制。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时必须对以往已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在发布新文件的同时对旧文件提出处理决定。

二是大力推进存量规范性文件的整合工作。对同一或者同类事项涉及的多个规范性文件,原则上整合成一个规范性文件。

三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实施的全过程管控,切实管住管好规范性文件。

附件:自然资源部第一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西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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