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表示,2017年确定河北、海南等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海南省作为共享农庄的先行者,出台的政策一波接一波涌来,开展了如火如荼的共享农庄实践。
2017年以来,海南省印发了《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以多种开发模式建设“共享农庄”;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田园综合体和美丽乡村;把“共享农庄”作为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一个抓手先行试点;推进“我在海南有农庄”专项行动;印发了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有特色、积极性较高的村庄、农场、农庄、农业生产基地率先试点,在各市县创建一批“共享农庄”。
什么是共享农庄?
“共享农庄”指把农村闲置住房进行个性化改造,形成一房一院一地,并根据需求改造为市民田园生活、度假养生等多种模式,再通过互联网对外出租。
“共享农庄”简而言之就是在不改变农民所有权的前提下,将农村闲置住房进行个性化改造,形成一房一院一地,并根据需求改造为市民田园生活、度假养生、文化创意产业等多种模式,通过互联网与城市租赁住房需求对接,形成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城市消费者“四赢”局面。
海南共享农庄建设原则
1、逢建必报不能超过三层
坚持规划管控。强化农庄民宿(客栈)建设的体量、高度和风貌管控,民宿(客栈)不能超过三层,充分体现海南地域特色。严禁以农庄建设为名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
2、基础条件好的村庄、农场先行试点
坚持资源共享。把农庄建设与全域旅游、百镇千村建设以及休闲农业示范点、乡村旅游示范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的村庄、农场等先行试点。
3、优先在贫困村发展“共享农庄”
坚持助力脱贫。把发展“共享农庄”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优先在自然环境良好的贫困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村发展“共享农庄”,形成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利益共同体, 通过土地入股、出租、在农庄务工等方式增加贫困户收入。探索运用“共享农庄”理念开展生态移民扶贫。
政策扶持
1、发展“共享农庄”财政支出优先保障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创新财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发展“共享农庄”。
2、拓宽抵押物范围积极向农庄发放贷款
创新金融保险政策。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存货抵押、订单抵押、畜禽产品抵押等创新业务,向资信情况良好的农庄积极发放信用贷款等。
3、鼓励文昌利用土地试点“共享农庄”
落实用地政策。鼓励文昌市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政策发展“共享农庄”,取得经验后适当在全省推广。
4、对“共享农庄”基础设施项目给予奖补
鼓励市民下乡参与建设“共享农庄”。对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建设“共享农庄”的,由市县政府给予奖补。对发展“共享农庄”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给予奖补等。
共享农庄实践
三亚南田共享农庄
位于三亚东大门,依傍海榆东线公路及环岛高速。农庄建设内容分为“生态种植基地(农业双创基地)、国际知名农业休闲旅游度假农庄”三大类。其中一期计划先行投资15亿元建设示范区,并在海棠区藤桥河边建设农庄形象展示区。二期计划投资53亿元,对整个项目用地进行整体成片开发,最终打造成为农业观光、品种研发、采摘体验等多景观互映、多项目融合的国际知名农业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亚小鱼温泉共享农庄
小鱼温泉共享农庄,位于三亚市天涯区凤凰乡镇水蛟行政村上乙和下乙自然村,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五星级)、海南省休闲观光果园”等荣誉。农庄总面积约1100亩,主要种植芒果和花卉。休闲配套设施有小鱼温泉度假酒店8000多平米,日接待能力2000多人。特色项目有“天然温泉、恋爱文化与婚庆摄影、露营与陨石科普、黎族神话”。
海口椰乡·世外桃源共享农庄
椰乡·世外桃源共享农庄,是一家按五星级标准配置的度假村,集“养生度假、生态美食、健康疗养、农业观光、大型会议等诸多功能”于一体。景区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墩插村,离海口市中心39公里,距海口美兰机场18公里。交通方便,环境优雅,空气清新。是海南唯一同时获得“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农庄”和“海南省五椰级乡村旅游点”。
海口兰花谷联合共享农庄
兰花谷联合共享农庄,由海南绿江休闲农业观光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兴建,现已完成4090余万元的投资。农庄内穿插点缀2000平方米的五座东南亚风情木屋及一座兰花展示园,2400平方米的人工湖四周有假山怪石、小桥流水、水车、风车等园林景观以及各种花卉珍禽,营造出海岛水乡的田园风格,着力打造成“海南原生态珍稀动植物展示基地,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品种的展示博览园,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基地,海口市农林业产品、旅游商品展示基地”,并将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一个独具魅力的渡假休闲旅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