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首次部门规章全面清理 | 废止8部修改15部规章

自然资源部首次部门规章全面清理 | 废止8部修改15部规章

7月24日,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签署第5号部令,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在对现行有效的52部部门规章逐一梳理的基础上,废止8部规章,集中修改15部规章,废止和修改的数量占自然资源部规章总数的近一半,涉及300多个条款。

将“增存挂钩”、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写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废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等8部规章。

这是自然资源部组建后开展的首次部门规章全面清理,是自然资源部深化机构改革、推进机构职能转变、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7月30日,自然资源部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

  • 重点内容

在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介绍,这次规章清理,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推动自然资源管理职能重构实现“化学反应”的需要。

一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要求,将“增存挂钩”、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写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明确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数量相挂钩,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数量较多和处置不力的地区,减少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

二是落实党中央“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废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三是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废止《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

四是废止主要内容不符合改革需要和管理实践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

据介绍,这次规章清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需要。

一是修改《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的9个条款,落实取消“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的审批要求。

二是修改《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4个条款,落实将“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审批”改为备案。

三是修改《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的6个条款,落实将“设立、迁移海洋观测站(点)审批”改为备案。

四是修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6个条款,落实外商投资准入措施负面清单,取消中外合资、合作测绘企业“中方控股”条件。

五是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各4个条款,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证明事项清理要求。

六是修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条款,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合并编制,切实为矿山企业减负。

  • 后续工作

这次规章清理,只是自然资源部规章全面清理工作的开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规章清理作为推动改革创新、促进职责履行的抓手,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定。今年以来,我部又陆续向国务院上报了一批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还有一些正在研究论证阶段。国务院批准取消下放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后,我们将及时向立法机关上报修法建议,并对相关部门规章进行修改清理。此外,我们还将“优化审批流程”“告知承诺制”等方面的改革作为部门规章修理的重点。

二是按照重构性改革的要求重新制定部分部门规章。自然资源部成立之后,已就立法工作程序、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复议、应诉制定了新的规章,在此基础上,下一步还将抓紧制定权属调处、执法、信访、听证等方面的部门规章,并废止原一部两局执行的旧规章。

三是进一步巩固深化改革实践成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等方面的改革正在积极推进,我们将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将成熟改革成果按照立法程序纳入部门规章。

四是做好职能划转部门规章的清理,如海洋环境保护、海上维权执法、自然保护地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已划转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和中国海警局,我部将与有关部门对接做好职责划转规章的清理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2019年底我们还将要再发布一批部门规章清理结果。

据悉,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结合《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的修法进程,同步研究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划拨用地目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等24部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同时,将持续深入贯彻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的要求,从制度建设上谋划布局,对部门规章进行整合重构,建立规章清理长效机制,与部职能调整优化结合起来,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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