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把乡村绿化美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乡村绿化美化发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地区还存在乡村绿化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与农民群众期盼的优美生态环境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乡村生态建设的突出短板。
日前,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不断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积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
开展乡村绿化美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一村一策,避免发展模式趋同化、建设标准“一刀切”。保护优先、留住乡愁。注重乡土味道,保护乡情美景,突出乡村特色和田园风光。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方案》提出,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将乡村绿化美化与林草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培育林草产业品牌,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乡村林草产业振兴。做好“特”字文章,结合地方传统习惯,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珍贵树种用材林及干鲜果、中药材、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推广林草、林花、林菜、林菌、林药、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用好古村落民居、民俗风情、名人古迹、古树名木、乡村绿道等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林果采摘、森林康养、森林人家、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项目。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既是当前的重点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成20000个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国家森林乡村和一批地方森林乡村,建设一批全国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地方森林乡村建设,通过试点示范,总结提炼出一批乡村绿化美化成功经验。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促请党委政府将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评价考核范围。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各地要加大各类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乡村绿化美化,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筹资筹劳、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实施乡村绿化美化,鼓励各地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绿化美化。
为确保建设成效,《方案》提出引导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下乡指导编制乡村绿化美化规划设计,以建立科技示范点、技术承包、技术培训、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强乡村绿化美化技术指导服务,提高乡村绿化美化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