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逻辑演进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及政策建议

发展逻辑演进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及政策建议

二、经济发展的资源转向对资源利用模式的启示

1、资源转向:资源系统内生于经济系统

资源系统内生于经济系统的核心要义是将自然资源系统视为经济发展系统的组成部分,内生于经济发展系统。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中,自然资源系统是外生于经济发展系统的,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经济发展以消耗资源为代价。国际上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有关研究主张将自然资源系统内生于经济发展系统,认为将自然资源外生于经济发展是造成资源粗放利用和环境污染的根本原因。这种思想得到了国内各界的广泛认可。

这种发展思潮下,著名的3R原则(Reduce, Reuse, Recycle)和“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利用模式提出并得到广泛应用,静脉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等绿色发展平台快速发展,废物回收、城市矿山、绿色消费、清洁生产、生态设计、产业共生、城市共生、共享发展等理念得到广泛传播。这些理念对国家政策导向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早在2005年循环经济就上升为国家战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则进一步提出“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2、资源利用模式启示:单向消耗转向循环再生

当前,空间规划对资源循环利用、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应对仍显不足。经济发展的资源转向启示我们:国土空间规划应将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纳入基础设施布局体系,注重静脉产业园区的合理布局,注重废物处理设施的多元化布局。

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纳入基础设施布局体系。针对城市矿山、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粉煤灰等“再生资源”,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线路体系、回收站点体系、仓储体系等,将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纳入市政基础设施系统,作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静脉产业园区的合理布局。对于废旧家电拆解与再利用等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或具有发展前景的地区,应合理规划布局静脉产业园区,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引导静脉产业集聚、有序、可持续发展。

废物处理设施的多元化布局。未来随着污水分流、垃圾分类的不断发展,专业化、多类型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实际需求可能增加,规划应结合城市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为多元化废物处理设施的布局预留空间。

三、公共资源的产权转向对公共空间管理的启示

1、产权转向:资源产权内生于市场经济

资源产权内生于市场经济的核心要义是产权显著影响资源利用效率。科斯定理提出后产权问题备受关注,产权影响资源利用效率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焦点问题。比较著名的有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公共池塘资源理论,相关成果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相关学者曾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公地悲剧”理论从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视角揭示了公共资源过度利用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每个人都对公共资源拥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导致每个人都倾向于过度使用而造成公共资源枯竭,如过度放牧导致草原退化、过度捕捞导致鱼类资源枯竭等属于典型的“公地悲剧”现象。

“反公地悲剧”理论从公共资源的竞争性视角揭示了公共资源未被充分利用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现实中很多人都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某种公共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从而没有人真正拥有完全有效的使用权,进而导致公共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多规打架”、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等就是规划领域典型的“反公地悲剧”现象。以“多规打架”为例,对于特定空间每个部门都有管理事权,但每个部门都没有独立决策权,从而导致相互推诿、相互设置障碍等情形发生,最终表现为大家熟知的“多规打架”现象。

“公共池塘资源”理论区分了资源系统和资源单位的不同情况,指出资源系统是可以共享的,但资源单位不能共享。例如,池塘是资源系统,但鱼是资源单位,池塘所有人可以共享,但每个人从池塘捕捞的鱼是不能共享的。该理论认为没有彻底的私有化,也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控制,发现了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治组织对公共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2、公共空间管理启示:政府主导转向多元参与

当前,公共空间使用效率低下已经成为不得不关注的重点问题。实践考察发现,城市公园、乡村文化广场等公共空间,居民的使用率明显低于规划预期,有的公共空间甚至长期无人使用。经济发展的产权转向启示我们:国土空间规划应加强公共空间使用的调查与评价,重视公共空间使用的规划治理,引入多元主体参与公共空间运营管理。

(1)加强公共空间使用的调查与评价

建立公共空间使用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公共空间使用的调查工作,将调查评价结果作为公共空间规划的基本依据,同时将调查评价结果与公共空间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体系挂钩。研究制定《公共空间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破坏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管理不力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2)重视公共空间使用的规划治理

不仅考虑公共空间的建设问题,同时考虑公共空间建成后的使用问题。规划应充分考虑公共空间的公众可进入性、个体可获得性。

公众可进入性方面:一是免费进入应作为要点内容纳入公共空间规划,保障公共空间使用的非排他性;二是公共空间应尽可能多布局出入口,使得各个方向汇聚到公共空间的人群都能以最低的出行成本进入公共空间,例如城市公园应尽可能规划布置多个进出通道,并且与外部路网无缝衔接。主要目的是为了让人们能够低成本享用公共空间,如果需要花费门票或额外交通成本才能进入公共空间,则公共空间实际上具有了一定的排他性,不愿意支付相关成本的居民实际上无法享受公共空间的使用权。

个体可获得性方面:一是高峰期的公共厕所等基本服务能力可以满足需要,保障个体在一定时间内能够充分享用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如因上厕所的问题而被迫离开,则个体实际上并未充分享用公共空间的使用权;二是公共空间内部线路组织应考虑分流,例如,城市公园应避免所有人都争夺一个场地,避免因个体竞争性导致公共产品的损害或低效使用。

(3)引入多元主体参与公共空间运营管理

公共空间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政府通过公共财政予以保障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当公共财政不足或政府对公共空间的运营管理水平较低时,公共空间使用就可能受到明显影响。因此,允许公共空间的建设主体、运营主体、管理主体实行适当分离,规划中充分考虑引入企业、自治组织对公共空间进行运营管理的可能性,探索建立公共空间的市场化供给机制,与政府供给相辅相成,有望为公众提供更多元、更高效的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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