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1月11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委、市政府召开市机构改革动员会,明确上海市机构改革的任务书路线图,对全面推进改革进行动员部署。

机构改革后,上海共设置党政机构63个党委机构2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4个。政府机构43个,其中,市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6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9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

根据《方案》,本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首先是落实“规定动作”,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包括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对应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新组建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机构。其次是发挥“自选动作”,上海调整完善了市委工作党委机构设置,与相关政府机构合署办公;为加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强化城市交通运输领域管理等职责,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机构

在市委机构改革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4个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财经工作委员会,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

二是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编办,市委编办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市公务员局并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并入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市政府侨办并入市委统战部。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三是完善市委工作党委机构设置。将市社会工作党委并入市委组织部。不再保留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与市教委合署办公,市科技工作党委与市科委合署办公,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合署办公,市金融工作党委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合署办公。

在市政府机构改革方面:

一是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对应设置的机构。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组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组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重新组建市知识产权局,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此外,优化市科委职责、市审计局职责;按照中央有关部署,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二是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组建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由市交通委管理。优化市经济信息化委职责、市绿化市容局(市林业局)职责。将市口岸办并入市商务委。将市政府参事室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方案》明确,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方案》就组织实施提出要求,细化和明确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区级机构改革工作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落实到位。

Editor_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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