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作重要讲话,李克强、汪洋讲话,张高丽、栗战书、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三农”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我们党“三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过去5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科学理论,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中。
一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是坚持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四是坚持立足国内保障自给的方针,牢牢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五是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六是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七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八是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会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会议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一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二是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三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四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五是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六是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七是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会议强调,2019年,农业农村系统要立足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履职尽责,统筹做好农业发展、乡村建设、农村改革、政策谋划等方面工作。一是毫不放松抓好农业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特别是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二是统筹抓好农村工作,进一步打开乡村振兴良好局面。加快编制村庄规划,推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加强乡村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三是深化农村改革,有效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扎实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深化农业对外开放。四是加强重大政策研究,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供给。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优化农业投资管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